返回顶部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5 18:05 作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乌政办发〔2024〕1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乌兰察布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兰察布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推进乌兰察布市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做好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五大任务,立足乌兰察布市资源禀赋和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向北联通蒙俄、向东连接环渤海的能源骨干流通走廊优势,持续加强骨干流通走廊组织枢纽、现代流通网络重要空间载体建设。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和东三省的联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切实做好现代流通体系关键战略支撑。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建设目标

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与重点产业全面融合、相互促进,全要素、全产业链区内外流通顺畅衔接、跨区域高效运转,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显著增强,在呼包银榆、乌大张、京津冀城市群以及环渤海地区中的资源要素流通核心枢纽功能更加凸显,建设成为覆盖全区、辐射华北及周边省市的重要流通支点城市,成为自治区向北开放桥头堡的重要前沿阵地,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二)阶段性建设目标

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区位通道优势和腹地比较优势不断提升,流通网络进一步优化,“通道+枢纽+网络”物流体系更加健全,乌兰察布市七苏木国际陆港功能不断加强;流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聚焦俄蒙国际、国内供应链流通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传统流通业态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赋能流通产业发展愈发明显;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批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开放平台建设完成,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带动作用明显;交通承载能力和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商贸和物流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三、支撑骨干流通走廊能力

(一)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定位

——衔接“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陆海通道。乌兰察布市作为北向连接“一带一路”中部通道的国际物流通道的关键节点城市,同时作为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承接俄蒙国际能源的重要的次前沿阵地,依托中欧班列、国际公路运输以及海铁联运共同推动乌兰察布市腹地与口岸城市的联动发展,更好地把区位优势转化为比较优势、发展优势,强化商贸流通、现代物流和交通承载能力对现代流通体系功能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

——融入西部大开发发展新格局,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统筹俄蒙欧国际和国内市场资源,协同衔接京津冀、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城市群,通过通道建设加强西北、西南与华北以及东北地区的联系,促进资源要素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发挥毗邻蒙古北联俄欧的区位优势,有效衔接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一是位于中蒙俄铁路中央走廊中欧班列中通道的次前沿,2016年10月乌兰察布市获批全国唯一一个非省会城市的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城市,作为内蒙古中欧班列集散、集结的起点。二是位于亚洲公路网3号线(AH3)通往国内段的首个腹地,是连接三国的重要公路货物运输交通大动脉。三是通过集二线、大秦线、张唐线、包兰线、兰新线等从西向东面向京津冀、环渤海地区,围绕蒙俄两国煤炭等大宗能源商品开展贸易合作,为通疆达海创造便利的出海口。

同时,乌兰察布市是京津冀、环渤海、“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的结合处,是西北地区向东南出海的必经之地,也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三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具有地近京畿、东进西出、南联北通的区位优势。是内蒙古自治区东进西出的“桥头堡”、北开南联的重要“交汇点”。

(三)实现中蒙俄能源矿产资源优势互补,做好国家能源供应

当前,俄罗斯拥有富集的煤炭资源,储量最大的就是炼焦煤,近年来出口中国的炼焦煤仅次于蒙古国。同时,蒙古国的煤炭和铀矿等优势能源矿产资源丰富,优质炼焦煤主要出口中国。依托我市石墨资源富集的基础条件,重点做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石墨烯等产品,延伸引进正极材料、电解液等电池配套下游。结合现有氢能产业和居于全区前列的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风光氢储产业链规模,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初步建成。在发挥俄蒙能源总量优势和我市新能源产业组合优势互补的前提下,实现全市现代流通支点城市的能源产业做大做强。

四、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空间布局

按照国家“6轴7廊8通道”综合立体交通骨干网布局,结合“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以国家物流枢纽、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支点,构建乌兰察布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国流通节点核心城市的多层次网络枢纽,加快形成辐射华北、联通西北与东北地区,联动以京津冀为主轴衔接长三角、成渝、粤港澳地区高效的现代流通网络。

按照“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要求,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共建共享共用和一体化衔接,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互联成网,加快发展枢纽经济。依托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与呼包银榆、京津冀等周边地区融合发展,不断推动国际贸易、产业落地、保税物流及大宗商品交易等产业联动发展。

五、构建国家重要能源产品骨干流通网络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以及“煤改气”等环保政策的推动下,天然气和绿氢作为低碳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作用愈发重要。利用国家对清洁能源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从能源供给、能源消费、能源投资合作等方面加快布局天然气、绿氢绿色低碳能源产业发展,尽早融入国家能源市场化改革大局。

(一)全力构建区域性天然气枢纽

充分发挥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优势,依托横跨连接乌兰察布市的国家管网陕京四线输气管线和呼张延天然气输气管线,同时汇合进口天然气、新疆煤制气以及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和煤制气构建区域内国家级省级主干管网的互联互通,形成融通内外、调峰保供态势,提高向京津冀区域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我市天然气供销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积极融入“全国一张网”的市场格局中。一是推进建设LNG液化站及管道等天然气基础设施,适度新建LNG接收站,按照承担5天日均消费量和城燃5%的储气设施进行适度扩建,保障用气调峰和安全供气,缓解终端用户用气紧张局面;二是利用既有的长呼管网系统(长呼复线、长呼线、呼张延线)加快推进建设以集宁首站、定兴为末站的内蒙古至雄安输气管道工程;三是与乌兰察布市境内的天然气管道企业合作,推进城际管线、城市配气网以及大工业直供管线的互联互通建设,优先保障城市燃气民生供应,同时合理统筹用于发电、化工领域和调峰时的用气保障供应。

到2025年,以陕京四线为主的输气管道预计输气量达到137亿方;到2035年,陕京四线和内蒙古-雄安输气管道共计输气量可达205亿方,其中陕京四线175亿方,内蒙古-雄安输气管道30亿方。远期预计输气能力可达到280亿方/年。进一步提升向山西大同、雄安新区、天津的天然气供给能力。

(二)大力打造绿氢进京示范工程

依托乌兰察布市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围绕大规模电解水制氢、低温液氢等关键技术工艺以及质子交换膜、碳纤维缠绕以及电解槽和燃料电池等氢能重点装备的研发突破,部署一批“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运+综合应用”全链条示范工程。

1.推动氢能产业建设

加快探索发展制氢产业,依托陕京四线、呼张延管线通道,探索引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落地,构建氢气生产、压缩、储存、销售为一体的氢气供应链。同时提高我市氯碱化工等行业副产氢的利用率和高纯氢产能。

培育引进制氢储氢装备制造产业,培育引进成熟主流的碱性电解槽产业落地,开展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槽制氢示范技术攻关,实现低成本、规模化应用。

重点发展70兆帕高压储罐、氢气压缩机、液氢泵、氢气液化装备、液氢储运设备、车载供氢系统、加氢机等核心储氢装备及成套储氢设备。

2.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优先在高速和环城高速路沿线建设加氢站和氢气储运中心,支持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

积极推动大型“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落地,探索开展跨地区大规模绿氢输送,加强与京津冀区域的氢能供给。加快建设乌兰察布市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年产绿氢10万吨,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220kV输变电、制氢厂、长输管道等,预计2027年投产。

3.探索氢能综合应用

结合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加氢站建设布局,研究制定未来乌兰察布市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推广计划,分批逐步投放燃料电池公交车。同时,逐步扩大氢能在电力、热力、工业生产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三)着力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

乌兰察布市着力提升电网输电能力,持续优化骨干网架、大力布局发展新能源、构建现代化智能电网体系,为构建坚强、智能的电网超前布局。目前,乌兰察布向西通过呼和浩特-乌兰察布断面(呼丰断面)3个通道、7回线路与呼和浩特相连;东与锡林郭勒-乌兰察布断面1个通道、2回线路相连;向南通过乌兰察布-华北网2个通道、4回线路与山西、河北等地相连,形成了四通八达的电力网架,具备消纳和输送更多清洁电力的能力。

六、重点任务

(一)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保障现代流通体系高效运行

确立以乌兰察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为统领,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流通多层级物流运行体系,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产业供应链平台,强化制造业物流环节集成。实现国内外货物资源的集散、分拨、落地增值,构建通道网络支撑,强化产业融合,为乌兰察布市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奠定现代物流体系软硬件基础。

1.提升流通通道能力

落实细化《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持续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配合国家开展建设乌兰察布至乌兰巴托至乌兰乌德中线铁路升级改造,构建以中欧班列中通道为支撑、以乌兰察布-乌兰巴托-莫斯科为主要节点的向北开放物流干线通道。积极协调对接国铁集团实施集宁-二连浩特铁路贲红至二连浩特段新增二线及电气化扩能改造项目,提升集二线运输通道能力。在提升三乌国际公路运输服务能力的基础上,积极融入亚洲AH3高速路网建设。加强与环渤海港口合作联动,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和高效衔接的内陆“无水港”,实现俄蒙大宗商品向东最便捷的“出海口”,以及俄蒙连接东亚日韩陆海纵深通道。

2.提升物流枢纽功能

支持乌兰察布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按照乌兰察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定位,以存量设施整合利用、增量设施补短板为原则,有序推进物流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枢纽承载功能。布局中欧班列集散中心仓储物流配送基地、七苏木标准化厂房、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加工基地、博源庙梁铁路专用线改造工程等,着力提升枢纽流通承载功能;扩大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建设规模,打造七苏木国际物流园示范物流园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培育落地加工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积极申建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木材、粮食、冰鲜及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工作。力争将乌兰察布市打造成为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辐射亚欧的中欧班列中部通道集结中心,积极融入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创建工程,统筹推进一批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申报与建设,争创乌兰察布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

3.构建现代物流流通网络

(1)优化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立足中欧班列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开行,围绕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协调申请国铁集团、呼铁局增加乌兰察布中欧班列轮廓计划数量,继续培育并扩大通行欧亚国家线路和开行站点,形成面向中俄、中欧以及中亚各国常态化稳定运行的国际物流通道。不断提升乌兰察布-乌兰巴托-乌兰乌德国际公路运输服务能力,增加沿线物流园区、物流队伍建设,丰富货物运输品类,培育联通蒙俄的固定国际卡班。提高货物查验、报关、制单等发运时效,组织优化开行“铁路快通”班列,提高通行效率。

(2)拓展完善区域物流服务能力。支持和推动各盟市货源通过公铁、海铁联运在乌兰察布市集结,组织开行“公共班列”“定制班列”,如“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俄罗斯”汽车定制班列、“巴彦淖尔+乌兰察布-俄罗斯”葵花籽定制班列、“包头+乌兰察布-俄罗斯”重卡定制班列等;加强与西安等国内其他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开展集拼集运,吸引集结华北、华中、华南等地区货源,带动面向俄蒙欧市场的货源向乌兰察布市转移,实现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约化发展和规模化开行。作为国际班列和国际卡班的延伸补充,布局全国重要城市公路物流枢纽节点,集结国内货源、集散俄蒙货物。

(3)加强物流服务金融支持。加强落实中欧班列资金保障责任,使乌兰察布中欧班列平台可以深度参与市场化竞争;进一步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物流融资金融服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涵盖贸易代采代付、国际物流运输、金融服务全程一体化综合服务。

4.加强与二连口岸直联直通,创新流通渠道

依托二连口岸“宽进宽出”的运输优势,借鉴满洲里口岸的“以车代库”模式,通过宽准轨对装,实现与二连口岸开行钟摆式、循环式铁路货运班列,提高运输时效,探索将发往蒙古国班列纳入图定国际联运线路;与二连浩特市共同投资合作,探索在二连口岸与扎门乌德口岸间建设公路海关监管场站、集装箱和散堆装仓储中心,发挥公路短途集疏运优势,优化俄罗斯、蒙古国等跨境公路卡班运输组织,探索跨境公路运输直通模式,通过公路甩挂运输与中欧班列相结合,扩大公路进出口大宗商品品类和运输途径,提升进出口运输体量。

5.拓展通道服务网络

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阿尔泰边疆经贸合作区、哈萨克斯坦库斯塔纳园区合作打造境外还箱点,共建海外揽货和分拨配送网络,加强境外箱源、货源组织。进一步开拓西通道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东通道绥芬河和满洲里双向班列,优化回程货源和空箱调运,促进通道双向货流均衡。积极打造乌兰察布腹地国际无水港,推动与环渤海地区开展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

6.强化冷链物流支撑体系

(1)加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打造产地冷链集配,依托察右前旗农产品深加工及冷链仓储中心等项目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解分拣等能力。打造商贸冷链集配,以北方陆港国际物流中心、康泰惠民园冷鲜仓储配送中心等一批新、续建项目为依托,打造乌兰察布市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及各旗县市区冷链集配中心,建立起服务企业的一体化供应链体系,促进商贸流通与加工业联动发展。

(2)补齐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围绕产地“最初一公里”冷藏保鲜需求,重点建设察右中旗乌素图镇马铃薯恒温库及红萝卜深加工扶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察右后旗马铃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商都县快递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各旗县市区围绕自身产业特点,结合产区需求配套建设冷链仓储设施,中心城区依托北方陆港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集中连片恒温保鲜和冷藏冷冻库,形成以点带面的集约化冷链物流设施布局;以万益国际物流园为主体建设投资2.5亿元、规模4.7万平方米的冷冻、冷鲜、冷藏、恒温存储中心。

(4)实施公共型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公共型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通过项目、资金招引等方式,建设和改造农畜产品仓储、保鲜、预冷、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逐步构建起供销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7.推进应急物流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储备基础设施配套。在应急防灾救灾抢险方面从单一管理走向综合管理。持续加强乌兰察布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功能建设,储备库从单一的救灾物资储备演变成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自然灾害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灭火物资等三大类应急救灾物资。积极推动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乌兰察布分中心)项目建设。

(2)加强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利用好晋冀蒙三省九市(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锡林郭勒、大同、朔州、忻州、张家口、承德)建立的全面(全灾种)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综合资源优势,在机制交流、应急联动、联训联演等领域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提高协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强化流通设施建设,完善现代流通网络

健全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强铁路、公路、民航建设,畅通城乡路网,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网,强化干线运输通道能力,优化连接周边省市区域交通网络,利用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航道资源,联通加密对外联系通道,完善城乡融合交通网络,不断巩固拓展交通枢纽地位。

(1)铁路方面。完善和扩建集宁铁路客运枢纽,结合新线建设和既有线改造,建设集宁枢纽相关联络线工程,强化编组站以及大型货场等综合货运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客货运综合枢纽。加快推进集大原高铁建设。集大原高速铁路是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呼南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在乌兰察布境内总投资87.9亿元,预计2024年底全线通车。加快开行集通铁路动力集中动车组项目,预计2024年末完工。集通铁路是连接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的重要铁路干线,也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能源运输通道,项目建成后日均开行旅客列车数将由现在的13对增加至30对,年货运量将由3600多万吨提高至8000多万吨。

(2)公路方面。增强市区旗县间交通联系,通达重要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苏木乡镇,连接所有重要交通枢纽,加强干线与铁路、民航、城市道路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和转换效率,充分发挥集疏运优势,形成高效的运输网络。加快建设国道335线科布尔至乌兰花一级公路。该项目全长100.07公里,总投资26.8亿元,主体已完工,预计2024年底全线通车;加快推进白音察干至永太公高速公路建设,主线全长93.985公里,总投资51.38亿元,预计2025年底全线通车;持续推进省道105线连接线建设,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二级公路,项目全长38公里,总投资5.7亿元,主线已建成通车,目前正在组织连接线工程施工,预计2024年底完工。

(3)民用航空方面。乌兰察布机场依托临近俄蒙欧的区位优势,打造成以货运为主,客货共同发展,华北地区面向蒙俄的空港型国际货运枢纽机场。推进乌兰察布机场飞行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33亿元,预计2024年完工。

2.畅通城乡路网,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构建覆盖城乡、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现代流通网络,加强民生型流通设施投入。

(1)重点推进建设一批通达苏木乡镇、建制村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产业经济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为地方旅游、特色加工、矿物开发、农产品物流等产业落地发展创造条件,预计到2025年建设三级以上公路1213.5公里;预计到2030年建设完成三级以上公路1814公里。

(2)加快农村牧区现代物流网络建设。督促邮政企业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提升邮政网点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进村”,落实现有“快递进村”差异化补贴政策,确保4个及以上快递品牌服务到村,提升农村牧区快递服务质量,试点开展标准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建设。预计到2025年,实现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延伸农村服务站点1286个,全市1286个行政村全部稳定实现固定投递频次的“快递进村”,全市农村投递线路达到120条,农村邮路投递总里程达到17250公里,开展自治区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争取2县入选自治区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单位;预计到2030年,农村牧区快递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1286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群众网购网销更加便利,争取4县入选自治区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单位。

3.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服务水平

持续开展自治区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不断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依托中欧班列、中蒙跨境运输及运煤线路开展跨境运输。探索扩大大宗货物与其他陆港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强与环渤海区域海铁联运通道对接,优化运输结构。到2025年开通4条多式联运线路,预计完成运单380单,多式联运货运量0.9万吨,到2030年开通6条多式联运线路,预计完成运单520单,多式联运货运量1.3万吨。

4.推进交通运输绿色智能化发展

加强交通运输智能应用,加快网络货运发展,促进物流资源整合、高效利用。整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托现有A级网络货运企业持续升级,培育以网络货运高新企业集群及金融、油气、新能源、汽贸、车后市场、车货匹配全链条产业生态,着力培育打造乌兰察布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到2025年,40家企业获颁网络货运牌照,完成网络货运运单150万单,货运量5000万吨,货运额60亿元;加快发展新能源交通装备,扩大新能源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市内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更新以及新能源充电桩安装建设,完善旗县市区新能源充电桩的布局建设。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聚力提高商事服务便利度,改善商品流通市场环境,推行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保障营商环境法治化,为乌兰察布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提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履行政府监管职责,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1)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中央层面及自治区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下简称两张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动态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3)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推行行政审批最低时限办结承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预约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和时限。按照“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要求、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着力为全市产业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提供全链条、定制型、跟进式审批服务,打造“超前对接、主动帮办、全程跟踪、并联审批”的项目审批新模式,推动重点项目“提服务、提效能、提速度、促落地、促审批、促开工”。

2.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按照《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编制不予行政处罚事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四张清单”,重点将“四新经济”、市场经营、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监管事项纳入清单。

(2)规范减免责清单。推动各执法单位对公布实施的减免责清单适时开展工作成效评估及动态调整,健全执法流程、执法程序等配套制度,确保减免责清单规范化落实。严守包容减免罚的底线,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实施的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以及纳入重点执法领域、潜在风险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纠错成本较高的违法行为不得纳入减免责清单。

(3)力推免强制清单。推动多领域实行免强制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合理梳理本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清单,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免于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予采取行政强制。如公布实施《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多领域实施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对本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社会稳定性及风险可控性进行研判和评估,梳理行政执法风险点清单,并预先做好相关防范举措,尽可能降低执法风险发生的概率。处罚等次严格按照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主观意图等因素综合考量,实现违法行为与处罚等次适当。如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牧业、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务、文体旅等重点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实施包容免罚。同时优化“四张清单”事项清单,明确适用情形、条件和法律依据,为一线执法人员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切实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促进市场主体更加规范,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乌兰察布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联合多部门建立政策措施抽查制度、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制度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从发文、审查备案、审查咨询、会审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

(2)强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围绕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公共事业领域,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检查,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继续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着力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为乌兰察布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提供现代化、数字化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1.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1)加快城乡商业网络建设。按照《乌兰察布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优化布局城市商圈,推进多层级商圈建设。以乌兰察布市老城区商业中心为依托,提升老城区商业服务功能,构建城市新商业功能区。稳步推进新城区商业网点建设,逐步完善相关配套,统筹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七苏木国际物流园区、北方陆港国际物流园等各类产业园区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区域协调的商业网点发展格局。同时确保民生优先,增加便民商业设施匮乏区域的基础商业服务功能,完善便民商业网络。

(2)打造“一站式”商品采购中心。指导商业综合体开展差异化品牌经营,向场景化、体验式、沉浸式转型,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打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以及村级服务网点等,2023年底,全市92个乡镇1286个行政村全部通达快递服务,“快递进村”覆盖率100%,县乡(镇)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已见雏形。积极推动县域商业体系(示范县)项目建设,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级有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商品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集采集配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行政村有便民超市,村村通快递;到2030年,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全部建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县乡(镇)村物流配送体系得到健全,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2.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围绕乌兰察布市“牛羊乳、麦菜薯”重点领域,聚焦“菜篮子”工程稳产保供,不断完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规划布局建设,扩展城市商业网点和产销地网点规划建设。市区主要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超市生鲜部、社区便民肉菜店,以流动售菜车、生鲜电商为补充,如惠民园农贸市场、虎山新城农贸市场、联营农贸市场等;城郊和乡镇主要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和农贸批发市场,如察右中旗红胡萝卜批发市场、察右后旗北方马铃薯批发市场。下一步逐步配套建设与当地人口数量、居住环境等实际情况适配的公益性菜篮子零售网点,增加城乡区域覆盖密度,增加产地销地农产品冷链仓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规范产品安全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生产、交易等制度建设,发挥重要农产品调控保障保供、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主导作用。

3.优化城市、县域商贸体系

高质量改造步行街,持续对集宁区察哈尔古城文化步行街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并积极组织申报第四批自治区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中心城区内一批基础较好的社区打造成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争取国家级试点奖励资金。打造潮流购物等特色商圈,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升级,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在五一、中秋、国庆、年终岁末等节假日期间,聚焦汽车、成品油、零售、餐饮、家电等业态开展惠民促销活动,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扩大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

4.推动传统商贸、物流转型升级

(1)培育首店首发经济。继续推动餐饮、购物、教育、旅游、娱乐、投资等领域的首店招商引资对接工作。

(2)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积极争取自治区流通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搭建消费平台,扩大传统消费、发展新型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壮大市场主体、加强统计监测等,开展覆盖旗县市区包括餐饮、家电、汽车、成品油等消费领域电子消费券活动,到2025年,预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共3800万元,预计带动消费55.1亿元。

(3)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依托打造七苏木国际物流枢纽产业园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进示范区“六园、一中心、一仓、一平台”建设,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贸易进口;围绕我市新材料、新能源、风电等产业配套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不断提升创新能力;继续扩大资源型产品进口,保持煤炭、木材、油料等稳定增长;培育壮大进口龙头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增加进口,支持重点企业提升进口能力和进口份额。到2025年,进口贸易额达到120亿元。二是推进建设乌兰察布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产业园。通过打造跨境电商硬件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服务平台,为进出口贸易、物流等企业提供跨境电商采购、进出口保税仓储、海关监管、查验,实现前店后仓、线上线下融合。到2025年,培育形成5个左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培育2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千百十亿”电子商务主体企业;到2030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00亿元,成为内蒙古乃至华北地区重要的跨境电商交易中心。三是打造数字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乌兰察布市铁矿石数字化交易平台,布局建设以铁矿石为主要商品类型,涵盖木材、粮油、其他矿石产品、有色金属等商品的期现结合数字化交易平台;推进中欧班列信息化平台、北方陆港数字化跨境物流网络货运平台等国际贸易平台建设。

(4)开展“贸易+金融”服务。助推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和贸易大通道建设,践行普惠金融战略,探索适合商贸物流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案,共同拓展“运费贷、贸易贷”供应链金融服务。

(5)提供“贸易+物流”的一体化服务模式。与本地木材、粮油企业合作,通过对外贸易合同签订、国际结算、国际联运、报关清关、落地短运等全链条服务,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和资本节约难题,满足企业原材料需求,提高核心竞争力。

(五)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探索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规范仓单、应收账款融资,构建“银行+”综合金融服务,引导政银企深度对接,提高中小供应链企业融资效率,为乌兰察布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提供多元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保障体系。

1.扩大流通领域金融供给

(1)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探索“银行+”合作模式,推出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

(2)持续加大相关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增加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领域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跟进运输类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积极予以支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3)建立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机制。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和跨境金融服务等平台作用,持续推广“信易贷”“银税互动”等平台,开展不同层级银企对接活动,积极落实自治区助企纾困各项金融政策,着力解决货运物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主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中小微企业名单,分层分级分区域分种类组织“点对点”银企对接,尤其加大货运物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加强对薄弱环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

(4)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融资需求项目库,发挥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作用,加大对流通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在利率定价、贷款期限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创新流通领域金融服务

(1)全面优化汇率服务。支持流通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推动银行机构为流通企业外贸业务提供优质可靠的外汇衍生品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将流通物流领域企业纳入人民币跨境结算优质企业名单,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免手续费、实施利率优惠等政策,提升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2)强化保险保障功能。引导保险机构全力保障货运物流保险服务,为从事货运物流行业工作者提供便捷优惠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为物流业提供风险保障。

(六)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全面实施工作计划制度,着力完善标准规范、动态更新“一单两库”,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结果公示运用。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其重塑信用。

七、保障措施

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对建设方案实施涉及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政策、重要平台要强化要素和服务保障。同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针对方案中涉及的重点任务,要认真研究,有序推进,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联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有力推进乌兰察布市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现代流通网络和体系。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