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丰镇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管理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2025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通知
2025年8月12日
丰镇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管理考核方案
为加强市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城市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平公正、统一标准原则,通过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考核评级并奖惩的动态管理,全面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考核监管,严格落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的自律性,不断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
二、考核对象与周期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市经营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企业。
(二)考核周期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每2个月对运营企业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建档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三、责任分工
(一)部门职责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丰川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考核运营企业、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丰川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助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监管、事故处理及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企业职责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信息并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对车辆进行编码管理,确保每辆车都有唯一的身份标识,便于追踪和管理,要求企业投放车辆不得超过750辆。
2.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标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当及时维修或报废;
3.配备专业的运维团队,负责车辆的调度、巡检和故障处理,确保车辆分布合理、停放规范、使用便捷;
4.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刹车系统、安全头盔、照明设备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6.建立应急预案,应对极端天气、重大活动等情况下的车辆调度和停放管理问题。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对运营企业投放管理、车辆管理、秩序管理、运维能力、安全管理5个方面,15项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分的计分制。
(一)投放管理考核包括车辆投放报备、超投检查2项指标,共10分;
(二)车辆管理考核包括车辆质量、车身整洁度、车辆信息完整度、车辆状况4项指标,共40分;
(三)秩序管理考核包括停放秩序、禁停区管控、停车线维护3项指标,共20分;
(四)运维能力考核包括人员配比、调度车辆配比2项指标,共10分;
(五)安全管理考核包括应急保障能力、应急响应能力、保险购买、安全生产4项指标,共20分。
各考核指标具体按照《丰镇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执行。
五、考核评级与奖惩
(一)考核评级
依据得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1.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A级;
2.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为B级;
3.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一是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及个别项不合格直接评为C级的;二是不参加考核工作的;三是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情节严重的;四是由于企业运营管理不当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煽动、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活动的;六是未按要求执行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规定的。
(二)奖惩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考核结果,对运营企业市场份额实施动态调节:
1.考核等级为A级的企业获得市场份额奖励(考核等级为C级的核减份额奖励给A级企业,如未出现考核结果为C级的企业,则不作奖励);
2.考核等级为B级的原则上不作调整;
3.考核等级为C级的,核减该企业基准量20%的市场份额,奖励考核等级为A级的企业;
4.一年内连续三次、累计四次考核等级为C级的,直接退出市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联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丰川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运营行为。
(二)强化宣传引导。丰川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在方便出行的同时,规范骑行使用、停放行为,共同营造绿色、舒适、有序的出行环境。
附件:丰镇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考核评分表
附件:
丰镇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考核评分表
序号 | 指标类别 | 项目与分值 | 考核指标 | 分值及计算方式 | 得分 |
1 | 投放管理 (10分) | 车辆投放报备(4分) | 检查企业是否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备投放车辆数量、报废更换信息。 | ★不按规定报送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 |
2 | 超投检查 (6分) |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核定数量投放车辆。 | ★未发现超投车辆得6分; ★发现超投车辆,每发现一辆扣1分,扣分超过6分,考核评级为C级。 | ||
3 | 车辆管理 (40分) | 车辆质量 (10分) | 检查车辆是否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 ★具有投放车型相应的车辆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的得10分; ★没有投放车型相应的车辆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的该项得0分,考核评级为C级。 | |
4 | 车身整洁度 (5分) | 检查车辆车身是否整洁,不得违规设置广告标识,车身不得张贴小广告。 | ★随机抽查20辆车身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
5 | 车辆信息完整度(5分) | 车辆实行“一车一牌”管理,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社会监督检查投放车辆是否存在套牌现象。 | ★未发现套牌车辆得5分; ★发现套牌车辆得0分。 | ||
6 | 车辆状况 (20分) | 检查投放车辆的完好程度,包括:车辆零部件(如车灯、车架、车轮、把手、刹车、踏板等)的完好情况;车身标识、编码、二维码等的完好情况;安全头盔配备情况。随机抽查每家企业50辆车辆的完好情况,根据完好率记分。 | ★车辆完好率≥95%以上,得20分; ★车辆完好率≥85%,得15分; ★车辆完好率≥75%,得10分; ★车辆完好率≥65%,得5分; ★车辆完好率<65%,得0分。 |
序号 | 指标类别 | 项目与分值 | 考核指标 | 分值及计算方式 | 得分 |
7 | 秩序管理 (20分)
| 停放秩序 (8分) | 检查企业车辆停放秩序,随机抽查部分点位车辆规范停放的车辆占例,按比例记分。随机抽查每家企业50辆车辆、点位3个。 | ★每发现一辆乱停乱放车辆扣0.5分(扣完8分为止)。 | |
8 | 禁停区管控 (10分) | 检查运营企业车辆在禁停区内停放的数量(禁停区指:1、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部门施划的禁停区;2、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等禁止停放非机动车的区域)。 | ★在禁停区内发现违停车辆的,每辆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 ||
9 | 停车线维护 (2分) | 考核各运营企业停车线清晰完整度。 | ★停车线划线模糊、损坏未修复,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
10 | 运维能力 (10分) | 人员配比 (6分) | 检查企业是否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每1000辆电动自行车配备不低于5名维护人员,运维团队履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和运营调度、车辆维护检测等职责。 | ★人车配比≥1:200得6分; ★人车配比≥1:300得4分; ★人车配比≥1:400得2分; ★人车配比<1:400得0分,考核评级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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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调度车辆配比 (4分) | 检查运营企业应当配备与投放规模相匹配的调度车辆。 | ★调度车辆与投放总量比≥1:500,得4分; ★调度车辆与投放总量比≥1:750,得2分; ★调度车辆与投放总量比<1:750,得0分。 |
序号 | 指标类别 | 项目与分值 | 考核指标 | 分值及计算方式 | 得分 |
12 | 安全管理 (20分) | 应急保障能力 (6分) | 考核企业在极端天气、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 ★编制应急预案并报备,且执行良好的得6分; ★编制应急预案并报备,但执行较差的得3分;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记0分,考核评级为C级。 | |
13 | 应急响应能力 (8分) | 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对车辆违投、超投、停放秩序等派单的响应速度、完成处置情况等进行记分。 | ★1小时内完成处置得8分; ★1-12小时内完成处置得4分; ★超过12小时完成处置得0分。 | ||
14 | 保险购买 (3分) | 检查企业是否主动为用户购买骑行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购买意外伤害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得3分; ★未购买意外伤害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得0分。 | ||
15 | 安全生产 (3分) | 考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因企业原因(主责或以上)造成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及道路拥堵方面的责任事故的得0分; ★未发生安全事故得3分。 | ||
合计 | 100分 | ||||
评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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