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经市委常委会2025年第20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拟决策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5年12月 | 市发改委 |
2 | 乌兰察布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 | 2025年12月 | 市发改委 |
3 | 乌兰察布市“十五五”基础测绘规划 | 2025年9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4 | 乌兰察布市“十五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2025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局 |
5 | 乌兰察布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2025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局 |
6 | 乌兰察布市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集中区)总体规划(2025—2035) | 2025年4月 | 乌兰察布市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7 | 乌兰察布市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集中区)产业规划(2025—2035) | 2025年4月 | 乌兰察布市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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