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丰镇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镇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9〕1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全市各有关部门应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本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双随机抽查平台,应与协同监管平台整合融合,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二)完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全市各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
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各有关部门在调整完成清单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擅自调整。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对特殊重点领域,国务院、国家各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按原有方式进行。
(三)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
各有关部门要在协同监管平台分别建立与本部门清单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四)完善执法人员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各有关部门分别在协同监管平台中建立,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抽查,科学建立专家名录库。
(五)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全市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应明确组织领导、抽取方法、检查流程、抽查方式、公示程序、信息共享、监管衔接、归档方式等重点环节。
(六)完善联合抽查流程
一是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有关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本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明确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数量、部门联合检查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抽查检查日期等事宜,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发起和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负责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等事宜。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对联合抽查事项进行检查。
二是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按照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负责统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原则上在同一行业布置的抽查应该避免上下级重复组织。参与检查部门在收到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可选择在本部门内随机、部门与部门随机、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随机等满足抽查检查实际需要的选派方式,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发现执法检查人员、专家与被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重新选派。
三是确定检查方式。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检查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原则归档保存。采取实地核查的,应请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检查情况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
四是录入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人员原则上对被检查对象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
全市各有关部门应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职责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基础,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
市人民政府承担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职责,建立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适时组织联络员会议。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和本部门发起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场监管局负责本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平台操作培训,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抽查检查业务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同时要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严格责任落实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全市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
附:丰镇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丰镇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姚志杰 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贺利军 政府办副主任
于志忠 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苏红卫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海英 财政局副局长
张立琎审计局副局长
常根焕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金银宝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国盛 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尚景光 公安局副局长
黄俊恒 司法局副局长
许利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蔡永平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 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向中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分局副局长
孟景杨 水利局副局长
刘国梁 统计局副局长
张龙生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田晓芬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强 民政局副局长
孟建国 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邢培佳 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薛利忠 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 磊 林业和草原局禁牧办主任
赵文平 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长
郝长瑞 农牧和科技局执法大队长
孟建平 税务局副局长
刘建梅 气象局副局长
王剑锋 烟草公司销售经理
孟明杰 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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