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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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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02011699144G/2021-1548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5-13
文号: 丰政办发〔2021〕21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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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1.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乌教字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工作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治理对象

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以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和整改要求

(一)安全隐患。办学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培训机构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办学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

(二)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相关证照条件的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三)有照无证。对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况下,要指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培训机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

(四)培训内容不规范。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力量等情况在培训期间要全程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材料),市教育体育局不定期进行检查。

(五)培训与招生挂钩。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委托培训机构组织招生严禁中小学教师诱导学生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以及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其他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规行为,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议”的原则,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治理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5-6月)

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广泛关注并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培训机构加强自律规范培训行为提升培训质量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9月

对存在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无证无照”和“无证有照的培训机构,严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依法依规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学资质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拒不补办手续的坚决依法取缔;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建立并公布全市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2月)

整治阶段结束后,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提炼治理经验,树立规范办学典型,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制度、年检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教育行风建设重点工作,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实施。要针对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工作机制。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会议研究解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培训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在治理过程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提出解决办法。

附件2:

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  鸿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存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月红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员: 贾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振林  市民政局局长

杜瑞敏  市人社局局长

贾仲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谭俊峰  市住建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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