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丰镇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2019年6月3日
丰镇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理念,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中心敬老院、光荣院、民营养老院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在我市所有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中心敬老院、光荣院、民营养老院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实现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隐患排查建档率达100%,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全覆盖,消防安全设施实体功能运转正常,食堂经营许可达标,环境安全显著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关停取缔,确保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根据《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等规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房屋安全隐患。检查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是否属于危旧房屋,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房屋设计建设是否符合消防标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是否达到要求,电气安全整治是否达到要求。
(三)餐饮安全隐患。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堂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是否达到要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留样是否符合要求,卫生环境是否达标。
(四)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院内环境是否达到要求,机构外围是否存在危建等安全隐患,机构附近是否有高污染源。
(五)服务质量问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是否达标,服务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服务质量满意度是否达到要求,老年人档案信息是否完备。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光荣院;民政局负责中心敬老院和民营养老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四、整治步骤
(一)排查统计阶段(6月3日—6月30日)
1、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光荣院、中心敬老院、民营养老院开展全面排查、统计工作,主要核查基本信息、业主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和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等,并建立台账。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手续办理和落实相关规定情况逐户进行排查、统计,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二)规范整改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按照职责分工,对存在轻微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及时督促整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防止隐患反复;对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餐饮安全、环境安全等存在重大隐患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机构和场所,要列入依照关停取缔的名单。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完成整改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户逐家验收审核,审核合格的报民政局备案,对审核不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关闭取缔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依法关停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要坚决依法关停取缔未达到整治标准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并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关停后各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办事处的监管责任,确保关停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反弹。对拒不关停、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会同公安部门配合介入强制关停,并依法严厉打击。
(五)强化管理阶段(2020年1月1日之后)
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已经整改合格,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
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切实形成地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问责
按照职责分工,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引导
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宣传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民政局要组织业务骨干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安全问题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力度,定期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掌握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伟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振林 民政局局长
成 员:于志忠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耀文 住建局局长
张月红 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金夫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梁九零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丁 文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尚景光 公安局副局长
刘学峰 工业区办事处主任
郑 江 南城区办事处主任
郭双全 新城区办事处主任
王冠宇 旧城区办事处主任
白 虹 北城区办事处主任
贾雪峰 巨宝庄镇镇长
聂海军 隆盛庄镇镇长
杨振华 红砂坝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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