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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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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02011699144G/2021-154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11
文号: 丰政办发〔2021〕40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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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印发《丰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丰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通知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21年11月11日

丰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服务。按照建设自治区卫生城市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市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新城区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底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提高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三、范围标准

(一)主体范围。2021年底前新城区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参照施行,以小区为单元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二)分类标准。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平房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按照我市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品种类别及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各类垃圾品种如下:

可回收物:废纸(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等),废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废金属(易拉罐、铁、铜、铝等制品),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手机、电脑等),废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废旧纺织物(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牛奶饮料、化妆品、日化用品等)等。餐厨垃圾: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害垃圾:废电池(含镍氢、镍铬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用品(废湿度计、血压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可焚烧的生活垃圾。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标准规范。加快完善垃圾分类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配置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责任单位:财政局、环卫公司、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垃圾分类存储、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中、小型餐厨垃圾收集专用车及有害垃圾收集专用车等车辆,实行厨余垃圾直运,确保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正常开展。探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探索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减量化处理,提升全市厨余垃圾预处理能力。同时,要以社区为单位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配备颜色、标识符合规范、使用规格适用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建立有害垃圾管理台账,记录有害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处置,与有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责任单位:环卫公司、发改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率先创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同时,指导相关企业规范分类投放、收集生活垃圾,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公园、广场、景区、商场、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结合公共场所特点,完善细化分类指引,强化法定假期和人流高峰时段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工作。(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环卫公司、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

(四)创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根据先行先试的原则选取部分小区作为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小区所属社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管理作用,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实现居民自治,共治共享;同时,要设置引导员、监督员,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带头,促进社区垃圾分类源头准确投放,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居民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责任单位:环卫公司、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增加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工作的篇幅和频次。依托公众号、自媒体等新兴媒体平台,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在公共场所统一组织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将垃圾分类知识内容纳入全市学校的教学计划,垃圾分类纳入教学体系的学校达到全覆盖,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环卫公司、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丰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的推进。

(二)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三)加大检查考评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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