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号)文件(以下简称《方案》),这一文件的出台
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为为全面摸清各类安葬(放)设施底数,由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对本地区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墓地等所有各类安葬(放)设施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并详细列明摸排的各类违规建设经营情形。摸排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10月30日前通过“金民工程建设的民政殡葬政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上报,并将书面材料上报民政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民政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南城区办事处、黑土台镇。
(四)加快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按照覆盖城乡、规模适度、公益惠民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年内每个乡镇(南城区办事处)至少建成1个面积不少于150亩的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面积不少于30亩的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相邻村可采取联建等方式)。年内完成我市及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的禁埋区域划定。
责任单位:各乡镇和南城区办事处、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委。
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中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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