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丰镇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丰政办发〔2021〕2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乌兰察布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乌教字〔202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偏离正确方向的错误宣传、虚假宣传问题;坚决纠正部分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应试”导向培训的问题;引导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治理对象
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以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5月-6月)。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广泛关注并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培训机构加强自律,规范培训行为,提升培训质量;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9月)。对存在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重大隐患的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无证有照”的培训机构,严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但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依法依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学资质、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拒不补办手续的,坚决依法取缔;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建立并公布全市培训机构
“白名单”“黑名单”。
3、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2月)。整治阶段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提炼治理经验,树立规范办学典型,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日常监管机制、年检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