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5年拟对我市2个合作社、2个家庭农牧场予以支持。经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决定在丰镇市辖区内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实施。现将遴选要求公示如下:
一、提交申请
(一)申报项目的合作社(联合社)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合作社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
3.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异常名录证明
5.税务部门无拖欠税务款项证明
6.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合作社入社成员名单(成员签字确认)
7.合作社成员或代表成员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账户账本复印件
9.提供产量提升的佐证材料及更新农机装备,建设农机库棚、烘干仓储等提升综合生产能力的佐证
10.提供标准的土地流转合同(200亩以上)
(二)申报项目的家庭农牧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家庭农牧场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
3.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
4.农牧场主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随手记截图
6.家庭农牧场一码通截图
7.生产经营情景照片2-3张以及相关能够证明家庭农牧场运营发展良好的证明材料
8.提供产量提升的佐证材料及更新农机装备,建设农机库棚、烘干仓储等提升综合生产能力的佐证
9.提供标准的土地流转合同(200亩以上)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11月12日前提交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
二、遴选审核
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农牧局,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批复。
请符合要求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积极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2日。现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农牧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地点: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三楼
监督邮箱:fznyj@isina.com
联系人:赵女士 13009534203
韩先生 13484748348
特此公告
丰镇市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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