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政发〔2023〕14号
关于印发《丰镇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精神,现将《丰镇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1 | 《丰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 |
2 | 《丰镇市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3 | 《丰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
4 | 《丰镇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
5 | 《丰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
6 | 《丰镇市集大高铁沿线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 |
附件2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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