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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红砂坝镇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砂坝镇 发布时间:2025-01-13 00:00 作者:红砂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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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红砂坝镇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丰镇市红砂坝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zh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丰镇市红砂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丰镇市红砂坝镇坝沟村,联系电话:(0474-35362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砂坝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动红砂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镇本级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条,其中:政务信息19条、党务信息32条、财务信息5条;全镇9个村委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62条,其中:村务信息565条、村党务信息101、村财务信息96条。以公开密切干群联系、以透明强化组织威信、以规范凝聚民智民心,真正把公开栏建设成“阳光下的账本”和“群众看得懂的工作交流平台”,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24年,我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收到信息138条,办结信息136条,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为民服务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提供后,分管领导先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全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所需公开内容作出具体要求,涉及秘密内容的不进行公开严格落实谁审核、谁发布由谁负责的工作责任。

(四)平台管理建设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及镇村政府信息公开栏和下发文件等方式,宣传我镇政府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镇政府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全镇9个村委会和全镇所有办公室、一局两中心的日常检查监督,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我镇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单一,四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二)改进情况。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理解,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提高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要求,围绕辖区内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了相关公示,对机构简介、公示公告等栏目进行了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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