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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4:45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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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5年,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落实丰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发布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登录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zhen.gov.cn/)获取。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丰镇市科技大楼1103;联系电话:0474-32523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着力提升办事效能与工作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通过“三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24,审核通过25条;在倾听民声、回应关切方面持续发力,保持渠道畅通,及时办理并回复各类信访事项2025年共接收并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132件,均做到按时响应、妥善处理,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内容以及其他依照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人负责拟稿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公开范围与具体要求,对涉密信息严格不予公开,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严格执行“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局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维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防止信息滞后或缺失,明确专人负责对应板块内容的更新与维护,持续提升信息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切实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与保障工作2025年共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6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着力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制度规范,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明确分管领导与专人负责,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实行分类分级审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客观、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未能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第一时间公开。二是重点领域、重大政策等相关内容的公开完整性与深度尚显不足,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尤其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等方面,信息供给不够充分、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完全满足公众需求。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公开、便民利民原则,持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一是强化时效管理,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各类工信商务信息,特别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重点项目等内容及时、准确发布,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系统性。二是深化内容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健全信息共享与发布审核机制,推动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全面、规范、高质量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三是优化平台服务,增强公开实用性。落实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探索图文、问答、视频等多种公开方式,贴近企业群众需求,提升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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