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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9 14:54 作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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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现正式向社会发布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面涵盖了总体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现存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报告可在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zhen.gov.cn/)获取。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通过地址(回迁市场3号楼)或电话(3265432)与我们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丰镇市发改委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党的最新决策部署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大的核心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同时结合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们紧密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主动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丰镇市发改委在丰镇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9篇(次),实现了全文电子化100%的目标。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含了5政策所示3条重要公示公告以及1条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信息的多样性和实用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丰镇市发改委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体现了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性和透明度

)政府信息管理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人,确保了信息制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专业性。同时,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包括保密审查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及时清理和删除过时、错误或失效的信息,避免了误导公众的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依托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们增设了多个与社会热点紧密相关的专题专栏,如“重点项目进展”、“政策解读”等,并主动公开了相关专题信息及我委的各项工作动态。同时,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更新机制,定期检查和更新专栏内容,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我们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了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通过定期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我们积极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公开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群众咨询与监督。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我们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各股室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在部分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上,内容仍不够全面和深入;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上,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明确各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标准和要求;二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及时反馈并整改问题;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突出了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做好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了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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