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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00:00 作者: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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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丰镇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zh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丰镇市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地址:北城区大西街(北山下)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3250556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丰镇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2024全年公开各类信息89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丰镇市医疗保障局编发《医疗保障信息》66期,“丰镇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1条,订阅人数增加至12331人。医保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我局按上级要求,对本单位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建设,为政务公开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载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作用,凡不涉密内容全部在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进一步丰富网上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集中更新现象突出。二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让群众更全面及时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医保局未收过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要求,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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