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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3 00:00 作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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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4丰镇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zh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镇市发改委联系(地址:回迁市场3号楼电话:326543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三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及省市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委全年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心事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主动公开。截至202412月31日,我委在丰镇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篇(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年度报告1条,公示公告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政府信息的制作、发布和管理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各业务部门应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其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专业性。同时,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政府信息的统一发布、管理和监督。二严格审核发布流程政府信息的发布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信息发布前,应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应根据信息的敏感程度和重要性,分级进行审批,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规定。三加强信息更新与维护政府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于过时、错误或失效的信息,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删除,避免误导公众。同时,应建立信息维护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四)平台建设

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瞄准社会热点,增设规划计划专题专栏,并主动公开专题专栏及我委各项信息内容。我们将确保规划计划专题专栏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所有发布的信息都将经过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我们还将建立信息更新机制,定期检查和更新专栏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考核,督促各股室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升业务水平。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公开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群众咨询与监督,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对各股室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上存在短板,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往往流于表面,过于简单,未能深入细致地展现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进度及预期成果等核心要素,信息质量难以满足公众及相关利益方的需求 ,无法有效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亟待提升。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我们做好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和要求。二是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企业对我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要求,及时反馈整改。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信息采编技巧、新媒体运用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抓住信息公开这一重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了网站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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