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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2 00:00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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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丰镇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zh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镇市财政局联系(地址:丰镇市迎宾大街财政局三楼,电话:326309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丰镇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依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党务、政务、财务、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信息及其他资金信息共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对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等内容修改完善,对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规范性等41份文件进行了公平性审查并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丰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利用政务公开宣传平台,提高财政工作提高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全面执行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防失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方面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渠道不够广泛;另一方面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存在差异,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

(二)改进情况。一是围绕热点、重点问题,深入挖掘了有价值的信息并公开;严格拟公开信息进行初审、终审,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合法;二是通过多信息公开平台和共享渠道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知晓度和使用率三是严格按照信息报送时限、报送流程进行报送,主动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内容包括信息报送要求、公开规范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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