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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00:00 作者: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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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丰镇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丰镇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旧城区大西街(北山下)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474-3250556)。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丰镇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文件解读、办事服务、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规范性文件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全年共发布和更新信息43条,印发各种宣传单10万余。同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助力。在倾听民声、解决问题上持续发力,畅通渠道,及时办复各类信访件。2023年共收到市长信箱信访件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850件、医保局机关接待上门访问、咨询和医保热线接访共21000多人次,都及时给予回复,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为群众解忧纾困,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丰镇市医疗保障局编发《工作简报62期、微信公众号“丰镇市医疗保障局”订阅数增加至9646人,共发布信息67条。医保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务公开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载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主阵地作用,凡不涉密内容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进一步丰富网站政务信息。并采用接待来访、邮件、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强化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本着规范、实用、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让企业和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医保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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