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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00:00 作者: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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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丰镇市信访局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镇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加强“法定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工作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2023年信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党务信息22条、政务信息31条、财务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效能,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依托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同时积极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了信访工作信息推送。

(五)监督保障。我局加强对日常工作检查监督,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和更新,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推进扎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的管理及公开力度,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定期、不定期对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更新及时性进行检查,切实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方便公众便捷查询。三是紧贴信访群众实际需求,聚焦信访群众关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信息从形式、渠道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性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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