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丰镇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00:00 作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丰镇市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丰镇市政务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镇市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务服务大厅三楼303室电话:32680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镇市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加强“法定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设立集中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市政府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668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

)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市政府办编发《丰镇市人民政府公报》3期、微信公众号“丰镇市政府发布”订阅数增加至6115人,共发布信息126条。承接“中国政府网留言”的留言1件,已全部办结;政府办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工作职能。在丰镇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和政府信息申请在线、当面提交。二是改造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按照《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中旗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造优化。结合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建设要求,对政务公开平台的全部页面进行了改版升级,重新梳理了“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对现有数据进行分类展示;全力打造更加精准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市政府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功能,规范新媒体运营监管,做好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筛查。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及相关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属性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二是加强培训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乌兰察布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实务操作开展了2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队伍工作水平。三是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规范年报格式与内容,提升年报质量,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标准格式公开年度报告。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2023年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本级年度考核监督体系,通过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对本级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指导和监督,稳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丰镇市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解读回应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创新、亮点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公文属性认定、规范性文件发文“三同时”(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并在解读形式上进一步创新,引入了短视频、动漫等多媒体解读形式。二是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单位适时进行通报,指导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动本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健康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一是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狠抓责任落实。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3年丰镇市政务服务局指导各单位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舆情回应,对机构简介、政策法规、规划信息、公示公告、财政资金、基层政务领域、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等栏目及时督促各单位进行了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