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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12:00 作者: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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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丰镇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府大楼439电话:35852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镇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

2023年丰镇市统计局全年三务公开信息101条,微信公众号“丰镇市统计微讯”订阅数增加至176人,共发布信息74以月度、季度、年度对我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公布,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将涉及的重点事项第一时间在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政务新媒体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务公开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载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丰镇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2023年,微信订阅号“丰镇市统计微讯”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仍需要加大数据的发布力度,是要加强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扎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工作基础,

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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