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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7:42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丰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fengzhen.gov.cn/)上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丰镇市隆盛庄路与柏宝庄街交叉口往西50米路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楼4008室,邮编:012100,电话:0474-3253453,电子邮箱:fzsrs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推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一网通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政务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基础网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人社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8条,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信息130余条;全年接到群众自“12345”热线反映、咨询问题1020条,市长信箱12条,已全部有效处理,全面提高政府工信力和执行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接入自治区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逐步实现“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和监督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以政府服务热线为百姓排忧解难

针对人社局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政府信息专栏,按照“每周抽查、每月复查”监管机制,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人社局的日常检查监督,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三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各部门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动态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下一步,人社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二是加大政务公开规范性建设,逐步理顺和克服影响政务公开的不利因素;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人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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