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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8 17:38 作者: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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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丰镇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围绕全市民族中心工作落实和重点任务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切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全市民族蒙古语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通过丰镇市三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56条,其中财务公开0条,政务公开1条,党务公55条;通过丰镇市政府信息专栏发布信息87条,其中今日丰镇1条,公示公告4条,部门动态82条,财政预决算专栏内发布0条,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接入自治区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逐步实现“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和监督水平,全年线上线下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

针对我委三务公开、政府信息专栏,按照“每抽查、每复查”监管机制,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我委日常检查监督,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逐渐延伸,制度逐渐完善,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合理规划人员配置,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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