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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6:24 作者: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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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丰镇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地推动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将政务公开、信息动态、专项工作、事项责任清单等内容予以公开。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更新了领导班子组成及分工,机构职能等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和监督等要求,推进我局信息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共发布信息91条,关注人数165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的日常检查监督,每周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公开前由第一责任人进行初审,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提升;回应关切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府新媒体的运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林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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