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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5:57 作者: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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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旅游工作实际,准确、及时的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现将市文旅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员。一般稿件经局分管领导审阅,重要稿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发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丰富公开形式,延伸信息渠道。一是通过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文化和旅游相关信息。二是依托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公开文旅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回应。通过12345群众热线及时回复群众反映关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有关问题,共办理群众咨询、投诉、建议9条,均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予以解决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重点围绕“两馆”建设、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文物安全、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等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了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共文化旅游信息89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积极打造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丰镇市图书馆、丰镇市文化馆三个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动态信息,有效加强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文化和旅游各类活动、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政府信息21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二是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较好的掌握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数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二是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较好的掌握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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