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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7:09 作者: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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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丰镇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镇市水利局联系(地址:丰镇市新城区南新建街8号; 电话:0474-32623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巩固拓展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河湖长制建设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要求,推进我局信息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未设立平台,所有须公开内容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农牧和科技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个别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四是缺少主动性的信息公开网络化手段,没有自己的局属信息网站。
今后我们将紧密结合全市农牧和科技中心工作和产业扶贫工作,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学习中央、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各类农牧和科技服务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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