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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6:11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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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市场监管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1月4日至12月31日,网站信息公开共10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51财政类9行政处罚类31条、食品质量抽检7其它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外网每一个栏目、子栏目中的内容按机关各科室定期进行采集。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局全年工作计划和考核范围,同时纳入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范围和绩效考核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微信公众号“丰镇市场监管局”共发布169条信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坚持守正创新,坚持贴近民生,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取得良好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内容,结合本局工作进行了细分,明确责任要求的同时,指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就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送情况进行督促。通过督查和不断整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明显提高,各类信息更新及时,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目录有待优化。因缺少对国务院《条例》法规的学习理解,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与《条例》要求有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公开的信息时效性不足。

二、单位特色亮点工作不够突出,对于我局特有的市场监督执法,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栏目更新内容较少。

三、单位日常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缺少与时事热点的结合,定位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清单,发挥主动性。主动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年初由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梳理业务线上的主动公开事项,交至局办公室统一分类归口,实现栏目化、清单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二是结合实际,增强实效性。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步挖掘更多群众喜闻乐见、便民、利民的关心事、新鲜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加强化培训,提高实操性。设定培训计划,将国务院《条例》等规章制度、其他旗县市区优秀政府信息公开案例为主体,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市场监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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