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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8 17:04 作者: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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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丰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丰镇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委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有效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受理“12345”政府热线反映、咨询问题769条、办结769条,办结率100%;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微信公众号1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获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委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到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直接抓,强化岗位职责,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根据我委职能,重点围绕当地疫情防控情况通报、防控动态、舆论引导、疫苗接种、医院发热门诊及核算监测机构设置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防控动态、疫苗接种、发热门诊设置、核算监测机构等公开信息,公布接种点、发热门诊、核算监测机构具体地址、工作时间以及咨询电话、让广大群众能够更加快捷方便地掌握相关信息。多渠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群众日常生活健康常识,让群众真正成为自己健康的守门人。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流程,确保信息安全可靠运行。

按照“每抽查、每复查”监管机制,对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专栏,按时抽查、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行业内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卫生监督、将医疗卫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制度,定期对重点科室、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逐项销号,对标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科室、部门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质量仍需提高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规范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拓展学习宣传范围,在巩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加强我委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我委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同时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委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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