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各界人士: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丰镇市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公示、公告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丰镇市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二、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军 0474-3263105
三、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中天成建筑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忠 15771254638
电子邮箱:2456792493@qq.com
四、项目规模:
丰镇市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总面积13.4781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该批次拟征范围涉及巨宝庄镇十二沟与新营子两个行政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丰镇市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区域(巨宝庄镇十二沟行政村、新营子行政村)内,以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其他利害关系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反馈。
2.公众对本拟征收项目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相关事项有建议或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上述责任单位提出。
3.本次公示的完整公示周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5日,在丰镇市人民政府官网、巨宝庄镇政务公开栏、十二沟行政村及新营子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同步张贴发布。
4.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具体住址,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答复;未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匿名意见将不予回访。
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其他任何意见或建议。
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